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于近期组织了对冷却液产品的省级监督抽查。此次在合肥、巢湖两市的经销企业共抽查了20组冷却液产品。经检验,合格13组,不合格7组,合格率为65%。不合格项目主要是冰点和沸点。 据了解,冰点是机动车发动机冷却液的结晶温度,是其在低温下的防冻性能指标,也是区分冷却液标号的重要指标。冷却液的冰点越高,防冻性能就越差。此次抽查中有部分产品的冰点高于标准要求,冰点最差的样品为-13.0℃(标准规定≤-25.0℃),与标准相差12℃。这样的冷却液在北方冬季使用时,容易结冰、凝固,导致水箱及冷却系统管路胀裂损坏,造成发动机受损。 沸点是机动车发动机冷却液的沸腾温度。加到水中的乙二醇会改变冷却液的沸点。乙二醇浓度越高,冷却液的沸点也就越高。发动机冷却液的工作温度一般为85℃~95℃,因此,我国标准规定沸点不能低于106℃。此次抽查中有部分产品沸点达不到标准要求,沸点最低的样品为88℃,与标准相差18℃。沸点过低的冷却液容易造成冷却液沸腾,无法传导冷却系统内的热量,导致发动机过热损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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