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/张应山(全利投资公司项目主管)
目前,国内的融资市场存在的骗局分为两大类,一类是以国际资金为背景的融资骗局,主要融资方式包括合资、合作、“过桥”等,另一类是以国内资金为主要背景的融资骗局,主要包括银行保函、直存(大额存单抵押贷款)、有价证券抵押贷款、银行(商业)承兑汇票等融资方式。
以国际资金为背景的融资骗局,设计往往十分巧妙。主要是个别海内外华人勾结,间或夹杂一些洋人,以充当门面,增加可信度,在国外注册一家听起来名声很响的公司,在国内设立代表处或直接开办投资贸易集团,甚至能向你出示国外银行的资信证明,再摆上几份让你很难核实的国外背景的资格证书,把办公地址放在金融或国际公司集中的高档写字楼内,俨然是一家很有实力的投资公司,而你在国家管理机关——工商局或商务局根本无法核实他们的资信。他们仿用国际上通行的投资程序,按照国内合法的方式,如合作、合资等进行欺骗融资,使你很难区别他们的真伪。
狐狸再狡猾,也有露尾巴的地方。创业者在与投资商打交道时要注意以下方面:
1.这些骗子公司虽然在高档写字楼内,但一般只有一两间房间,办公设施一般,甚至简陋;
2.公司员工整体素质不高,甚至不会使用电脑;
3.与你接触洽谈的方式搞得很神秘;
4.你的项目不论好坏,是否具备融资条件,很容易立项,很快表示愿意给你投资,并迅速要求对你的项目进行考察;
5.由其指定的公司为项目方写《商业计划书》以及资产评估(指定的公司一般是骗子公司成立的,或与之签订了分成协议的合作公司),这一条是真假投资公司的根本区别。骗子公司就是凭这一条挣项目方的钱的;
6.让项目方做完《商业计划书》。和资产评估后,也就是挣完钱后,借口专家论证,然后不了了之或直接告诉你,项目存在什么什么问题,不能投资,或你必须还要达到你根本达不到的条件,才能投资等等;
7.每一个环节,向项目方发出的商务函,甚至意向协议,均不规范。公司的英文介绍材料,写得非常低劣等。
正规的投资公司不会指定专门的公司为创业者写《商业计划书》,但要求创业者提供《商业计划书》,如写得不清楚,可能会要求创业者提供补充材料或亲自做尽职调查。投资公司如确实想投资该项目的话,一般都是投资公司和创业者共同委托评估公司,评估费用共担或由投资公司承担。
以国内资金为背景的融资骗局,其特征是在合法的融资方式下,利用法律漏洞及融资方缺乏金融专业知识、急于融资的特点,出资方(骗方)与银行、证券公司等内部工作人员合伙做局,达到骗取融资方手续费、保证金等各种名目的费用为目的,比如《银行保函》融资方式。
《银行保函》是银行对银行开具的保证承兑的信用凭证,在金融界这是信用比较高的一种担保方式。利用《银行保函》进行融资的一般程序是:融资方以其项目向本地银行申请贷款,银行同意发放贷款,但要求其完善担保条件;融资方只好寻找担保方,如异地一家公司(出资方)在当地很有实力,并在其开户行有一定的信用额度,经考察该公司看中融资方项目,愿意做信用投资,则与融资方签订以《银行保函》的方式为其担保的合同,融资方还须向出资方办理完反抵押手续后,出资方以其资信为担保向其开户行提出为融资方出具《银行保函》的申请,如批准,则融资方贷款银行过来核实保函后,回去放贷。
这种融资方式的陷阱主要在:
1.出资方根本不具备担保条件,却承诺一定能开出保函;
2.要求融资方支付一定额度的现金,作为公关费用,不开收据,也不在合同中体现;
3.与银行内部人员(一般都是行长)勾结,以非法的手段开出手续齐全的保函(非法是指未经过银行审贷会及上级批准);
4.出资方对融资方考察后,会拿出一个简单的漏洞百出的不容修改的协议(或合同)与融资方(融资方)签约,协议上规定,《银行保函》开出并由项目方银行核保后,项目方必须一次性付清所有手续费;并要求一周(最多两周)内项目方银行必须放贷,如不能放贷则不负任何责任等。
开具《银行保函》是一种合法的、信用较高的融资方式,如果能通过这种方式融资,应尽量争取。在融资过程中采取以下措施就能防范陷阱:
1.向省一级分行核实出资方的信用额度;
2.向省一级分行核实出资方银行有无开具保函的权力,可开多大额度;
3.出资方是否认真办理反抵押手续,如果不认真或不办理,那一定是假的;
4.任何收费应在合同中约定,合同中未约定的不能支付,任何支付应有正规收据;
5.保函开出后,应到银行的信贷部门核实;
6.合理的费用支付方式应是:保函核保后付一半,贷款到账后再付另一半。
大额存单、有价证券抵押贷款方式的陷阱主要是打时间差,即出资方给融资方的有效时间内,银行上级部门的核准手续根本办不下来,这样出资方就堂而皇之地吃掉融资方先期交付的保证金,抽走资金。建议融资方不要采用上述两种融资方式。银行(或商业)承兑汇票,是指在贸易流通领域,以信用为基础,银行提供的一种短期融通支付手段。该方式要求达到的条件比较苛刻,以此方式为项目融资,是无法满足条件的,除非全部资料作假,这样风险太大。建议创业者不要考虑用这种方式融资。
编后语:我们杂志社曾经接到某企业给我们反馈过来的信息,说是有那么一个投资公司,利用外面的某种关系在银行开取了5个亿的资金证明,然后借口因为政策原因该银行资金要到08年以后才可以解冻,需要启动某项目,需要临时找某些企业作为合作伙伴来投资,结果某润滑油企业想发展壮大,跟该投资公司挂钩了,并且从新成立了一个新的润滑油公司,为了初步启动的项目款,自己先投入了100万启动,结果该投资公司的老总在某日将该笔款项提取大部分消失了。后续该企业通过法律手段追究该投资公司责任时,发现所有的资料都是假的,而且该公司老总真正身份还不是中国人,已经潜回外国,难以追回被骗资金。因此我们组织了这篇文章提醒“一心想钱”的老板们注意这些融资的陷阱。